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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探讨

发表时间:2024-09-09 10:10:00


近日网传某知名企业要求全体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目前该企业已经辟谣。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下企业是否有权要求员工重签劳动合同,以及面临的法律风险。

首先是赔偿金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重签”并不是一个法定行为。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法律行为包括签订、续签、解除、中止和终止。所谓“重签”其实包含两个行为,即解除或终止、签订。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企业主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按照规定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个所谓的“重签”显然不会支付补偿金,那么就涉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要求双倍赔偿。这个是企业面临的最大的法律风险。

其次是工龄的计算。企业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多数情况是为了让员工的工龄重新计算,这就必须更换劳动合同主体。所以这个时候员工一定要注意新的合同主体跟原合同主体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是否是法定的关联企业,否则就意味着之前的工龄归零了。那么新的合同生效后,如果企业再次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员工能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只能由新的劳动合同主体按照新的工龄赔偿,那可能就少很多了。

所以重签劳动合同这个行为,无论对员工还是对企业,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抛开法律问题不谈,企业如此操作,一定也会引起员工内心的恐慌和不满,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后员工是否还能够跟企业一条心就很难说了。